受理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
會見地點
總、分局納保協商室、其他適當地點或行動視訊。
預約方式及程序
書面(申請書)、電話、網路、電子郵件、傳真、視訊申請均可。
預約人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受理,若約見前發現,得取消約見:
線上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與民有約
下載表格: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與民有約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