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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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房地合一課稅制自105年1月1日實施,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屬新制課稅範圍者,個人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報所得稅。如尚有疑問可撥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國稅局轄區分局、稽徵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