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所提及之員林市員林段81-1、81-5、81-34等3筆地號土地,經查調地政登記資料,各所有人皆為分別共有型態,因此各所有人皆可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自由處分。 敬祝 平安順心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