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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113-08-14

房屋居住多少年以上就不需繳納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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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本縣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2,000元以下屬自然人持有,全國合計3戶以內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並不是居住多少年以上的房屋就不需繳交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