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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14

無償供公眾通行的土地可以免徵地價稅嗎?

點閱率:3597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經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其屬建照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不予免徵。惟法定空地嗣後經地方政府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且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者,仍得申請免徵地價稅。私設巷道如為無償提供公眾使用者,應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後,始能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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