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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109-10-08

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扣押銀行存款通知函,是否 還要到該分署辦理繳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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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扣押銀行存款之通知函,可不必前往該分署辦理繳納事宜,銀行會主動開具欠稅支票逕寄稅捐稽徵機關,但在銀行尚未開具欠稅款支票前,亦可至該分署當場開單持往銀行繳納,由該分署再發函銀行解除原扣押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