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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109-10-13

因合併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不動產時要不要課徵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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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併而存續或另立之公司承受消滅公司之不動產者,因非屬契稅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應申報繳納契稅,即非屬課稅範圍自免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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