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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須知

110-12-29

線上查繳稅

發佈單位:資訊科 點閱率:3817
一、適用稅目別:
  1. 使用牌照稅(4月份定期開徵、10月份徵收的營業用車下期)。
  2. 房屋稅(5月份定期開徵)。
  3. 地價稅(11月份定期開徵)。
二、適用時間:
  1. 稅款繳納期間始日前5個日曆天起至屆滿後三日24時前(惟繳納期間屆滿後三日24時前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2. 前項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予受理。
三、適用對象:
  1. 選取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限納稅義務人本人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2. 選取使用信用卡繳稅。
  3. 選取使用晶片金融卡。
  4. 利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
​四、手續費:
納稅義務人無需負擔手續費。
五、操作方法
  1. 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
  2. 利用行動憑證(TAIWAN FidO)、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請網路服務之健保卡登入驗證,即可查詢本人稅單。
  3. 連結電子繳稅或掃描QR-Code進行繳稅。可選擇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繳稅 。 
六、注意事項
  1. 該筆稅款繳稅成功者,不得取消或更正。
  2. 選取使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繳納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
  3. 使用TAIWAN FidO驗證登入須先進行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註冊/綁定。
  4. 健保卡首次使用請先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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