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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須知

110-12-29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發佈單位:資訊科 點閱率:3315
一、適用範圍:
  1. 查(核)定開徵稅款、違章罰鍰:房屋稅、印花稅、汽(機)車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土地增值稅、契稅、地價稅、娛樂稅、特別稅、臨時稅。
  2.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3.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房屋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
  4.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二、適用截止時間:
  1. 查(核)定開徵稅款(娛樂稅除外)、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為繳納期間屆滿後三日二十四時。
  2. 娛樂稅(查(核)定開徵稅款)為繳納期間屆滿當日二十四時。
  3. 印花稅彙總繳納、娛樂稅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為稅款申報期限當日二十四時。
  4. 印花稅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為繳納期間屆滿當日二十四時。 
三、適用對象:
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名義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款為限(查詢參與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作業之金融機構,請至網路繳稅服務paytax查閱)。 
四、手續費:
納稅義務人無需負擔手續費。
五、繳納方式:
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電話語音或網際網路,依指示輸入繳款書上之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識別碼、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轉出銀行、轉出帳號等資料,經檢核無誤後,即完成繳稅程序。 

六、注意事項:
如有操作上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向財金公司客服中心洽詢(電話:0800-767-168或02-26309555)。或至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點選「使用說明Q&A」服務項目,點閱相關說明。

*電話語音
  1. 電話號碼7碼、8碼及金門地區:請撥打412-1366,服務代碼166#。
  2. 電話號碼6碼地區:請撥打41-1366,服務代碼166#。
  3. 外島(金門除外)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撥打02(或04或07)412-1366,服務代碼166#。
  4. 國外地區:請撥打886-2(或4或7)412-1366,服務代碼166#。
  5. 身分證統一編號英文字母電話語音代碼,依A(代碼01)、B(代碼02)、C(代碼03)、 D(代碼04)、E(代碼05)…N(代碼14)…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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