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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2-07-12

工廠之儲存槽(桶)如供存放原料或成品使用應課徵房屋稅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392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固定於土地上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納稅義務人對於工廠所屬之儲存槽(桶)是否要課徵房屋稅常有疑問。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工廠之油槽、糖槽、水泥槽、煙囪、鐵塔、磚窯等建築物如專供機械設備用,則非屬房屋稅課徵對象;但工廠之儲存槽(桶)如作為儲存原料或成品使用,則屬散裝倉庫性質,仍應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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