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3-12
儘早繳清欠稅,免除財產被查封拍賣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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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應納的稅款,超過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不但會被加徵滯納金,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納稅人收到行政執行機關的傳繳通知書時,應查明欠稅情形儘速繳納,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不動產查封是拍賣前的執行程序,若民眾收到行政執行機關的查封通知或發現名下不動產貼有查封封條時,應立即聯繫行政執行機關或稅捐稽徵機關了解所欠稅款,切勿輕忽,以免案件進入拍賣階段,影響自身權益。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在收到繳款書時,應注意稅捐之繳納期限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未繳而遭移送強制執行。民眾如有相關稅務問題,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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