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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109-10-21

印花稅的納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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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貼印花稅票︰
可到合作金庫、郵局、農會、信用合作社或銀行等有代售印花稅票處購買印花稅票貼於應稅憑證上,並依規定銷花,始算完成繳納印花稅手續。
(二)使用繳款書:
1個案申請︰
應稅憑證金額巨大,不方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至稅捐機關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2彙總繳納︰
公私營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方便逐件貼花、銷花,可向稅捐機關申請按 期彙總繳納。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兩個月為一期,分別於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稅捐機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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