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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4期電子報
112-11-09
彰稅新聞
112年的地價稅請在11月30日前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地價稅應納稅額在新臺幣100元以下不寄發稅單
重劃後始舉辦規定地價者不適用土地增值稅減徵40%之規定
贈與土地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
房屋供放置團購商品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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