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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招標資料

110-08-13

110年度「雲端嘉年華 彰稅尋寶趣」租稅宣導活動案

發佈單位:行政科 點閱率:363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10/08/13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76.47.13
[機關名稱]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單位名稱]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一八七號
[聯絡人]顧維琳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117
[傳真號碼](04)7284821
[電子郵件信箱]a0000089@changtax.gov.tw
[標案案號]110-10
[標案名稱]110年度「雲端嘉年華 彰稅尋寶趣」租稅宣導活動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63 - 租稅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5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0/08/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一八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至3樓行政科(事務股)繳費再領取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10/08/20 09:00
[開標時間]110/08/20 10:00
[開標地點]本局三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一八七號(1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10年12月3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國內依法登記有案之法人、團體組織、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及營利事業單位(本案不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
二、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證明: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四)如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另須檢附相關證明:立案證書或委託契約書及稅籍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廠商應納之印花稅稅額達500元以上者,請向本局申請開給繳款書逕向公庫或超商(2萬元以下)繳納後,將完稅繳款書的「通知及收據聯」粘貼於憑證上。
(四)申請發還履約保證金,請洽本局履約單位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187號)(行政科)電話:04-7239131分機313,傳真:04-7276695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10/08/13 14:51
註:◎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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