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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招標資料

106-10-06

電話交換機汰換及話務中心委外建置服務案

發佈單位:行政科 點閱率:416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6/10/06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76.47.13
[機關名稱]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單位名稱]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機關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一八七號
[聯絡人]林彥妤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123
[傳真號碼](04)7284821
[電子郵件信箱]f213@changtax.gov.tw
[標案案號]106-15
[標案名稱]電話交換機汰換及話務中心委外建置服務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2,8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2,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6/10/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一八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每份新臺幣100元整,請先至3樓行政科(事務股)繳費再領取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106/10/17 09:00
[開標時間]106/10/17 10:00
[開標地點]本局3樓第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106/12/18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一八七號(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次日起50天以內將採購標的全部送達機關並安裝施工測試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一)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可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1.法人團體免提納稅證明。
2.其所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
(2)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
稅證明代之。
(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影本。
3.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4.如屬身心障礙褔利機構或團體,另需檢附相關證明:立案證書或委託契約書及稅籍登記證明。
(三)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原投標文件。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不另行通知。
(四)廠商於開標日前,應隨時注意政府電子採購網,有關本案有無相關變更補充事宜,配合更換之,如開標時發現有不符時,視同不合格。
(五)第2次及以後之招標:
1.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2.已投標廠商未領回投標文件者,視為以該投標文件參加開標。
3.前一次已投標廠商未領回投標文件且在投標截止期限前另行投標者,以後者參加開標。
(六)企劃書撰寫參考:共1式15份,A4尺寸紙張直式中文橫書(部分專業名詞得以英文書寫)雙面列印,靠左側裝訂成冊,加註大綱及頁碼。(詳如本採購案需求規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彰化市中山路2段187號電話04-7239131分機312傳真04-7276695)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6/10/05 08:49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經採購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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