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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稅須知

109-10-23

至本局臨櫃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稅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1823
一、適用稅目別:本局查(核)定開徵稅款及罰鍰。
二、繳納地點:本局總局及2分局服務櫃台。
三、繳納方式:持信用卡或行動支付工具至上述地點繳納。
四、注意事項
  1. 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之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之信用卡皆可使用,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
  2. 行動支付工具包含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及台灣行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