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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3-01-10

逾期未繳納稅款,可以網路繳稅囉!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115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如逾期繳納,得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於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線上繳稅。
稅務局說明,稅單若逾繳納期限,依法規定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以往逾期未繳納案件,民眾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核算滯納金繳納。為提供民眾便利繳稅管道,並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自112年11月起開放於各該稅款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逾期案件,掃描稅單上的QR-Code即可進行線上繳稅,不受代收款機構營業時間及地點的限制。
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稅款,除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外,若超過30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並加收執行必要費用,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造成荷包失血。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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