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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3-04-22

113年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請儘速繳納!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53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截至4月18日尚有5成7之民眾未繳納稅款,呼籲尚未繳納之民眾儘速繳交,以免受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稅務局總分局、駐監理站服務櫃檯申請補發,或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7-11、全家、萊爾富或OK等四大便利商店之多媒體資訊機,只要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即可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為便利民眾繳款,稅務局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輕鬆利用轉帳或信用卡方式繳稅。
稅務局提醒,如通訊地址已變更,請儘速向稅務局申請更址,可至該局總局、員林分局、北斗分局或彰化監理站使用牌照稅櫃檯申請,或至該局網站線上申辦(網址:https://etax.changtax.gov.tw/),亦可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款書,每年將傳送電子稅單至指定之電子信箱,稅單就不會漏接了,減紙環保又快速。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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