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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2-04-19

112年房屋稅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38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2)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款期限至5月31日止為期1個月。繳款書將於近期陸續寄發,請民眾注意是否收到稅單,如繳款書遺失或尚未收到,可以用電話、網路及親自向稅務局或各鄉(鎮、市)公所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次房屋稅課稅期間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民眾收到繳款書後,請仔細核對繳款書上所載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等資料正確無誤後再繳納。
稅務局特別提醒您,房屋稅如逾期繳納,依規定每逾3天應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請民眾於繳納期間內繳納,以保障自身權益。如仍有疑問,請洽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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