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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2-04-21

豪雨造成災害損失 可申請稅捐減免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178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受梅雨鋒面影響,各地易有豪大雨發生,若因此造成土地、房屋、車輛或娛樂營業場所無法使用或營業的情形,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娛樂稅皆有相關減免規定。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災害發生後,民眾可檢附受災照片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減免規定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遭受水災,以實際淹水日為準,30日內皆以1個月計算,就算只淹水1日亦可減免1個月。另如因豪大雨或土石流衝擊,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房屋稅減半徵收至修復為止。
二、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如因豪雨受損無法使用,應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退還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牌照稅。
三、地價稅:土地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時,可於9月22日前申請免徵地價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稅代徵人,因災害而遭受損害者,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稅務局派員實地勘查,依勘查結果,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辦理減徵娛樂稅。
民眾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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