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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1-09-21

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請依限繳納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233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款書於9月19日寄發,請民眾記得於10月31日前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111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之繳納期間,自111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截止,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者,可向該局或其員林、北斗二分局或監理機關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洽詢補單,亦可登入地方稅務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工商憑證或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直接線上查繳稅款。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提醒民眾請記得準時繳納,以免受罰。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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