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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2-03-29

112年度牌照稅稅單已寄發請記得按時繳納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47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度使用牌照稅於4月開徵,稅單已於3月23日寄發,請民眾記得於5月2日(星期二)前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112年使用牌照稅之繳納期間,原自112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日)截止,因應銀行業於5月1日勞動節放假,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5月2日(星期二),民眾如未收到稅單,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至稅務局彰化總局、員林、北斗兩分局或駐彰化監理站牌照稅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亦可至統一(7-11)、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號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列印繳納單(小白單)後,直接於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為便利民眾洽辦,稅務局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另自4月26日起至5月2日止更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民眾可多加利用。
 稅務局提醒民眾,因稅單於3月23日寄發,近期車輛有辦理過戶、停駛、報廢或繳銷等相關異動已繳清112年稅款之車主,因時間落差可能會收到全期稅額繳款書,請勿再繳納,以免溢繳稅款。若不慎重複繳納,本局查明後將主動辦理退稅。
民眾若有使用牌照稅疑問,請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轉162-1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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