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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2-01-05

經核准延分期繳納地價稅者請如期繳納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173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月份地價稅開徵已結束,今年因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影響,致無法如期繳納地價稅,而向稅捐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經核准的民眾,請記得於各期期限內繳納。
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經申請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務必如期繳納,任1期稅捐未如期繳納者,稅務局將通知就未繳納之餘額,限10日內1次全部繳清,逾期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為避免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若於申請延分期時同意接收到期通知,稅務局將於繳稅期限屆滿前一週,以簡訊或紙本寄送稅單即將到期的通知,以即時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民眾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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