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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3-01-17

用配偶的名義蓋房子,需申報契稅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102
很多人都認為夫妻相互贈與是免稅的,但陳先生在自已的土地上以太太的名義起造房子,卻收到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發文提醒,請依限申報契稅,令陳先生非常不解。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若房屋建造的所有費用均為陳先生出資,但最後卻登記在太太名下,這實質上就是贈與房屋,夫妻贈與房屋是要課徵契稅的,並非免稅,依法應按房屋現值之6%計課。
稅務局貼心提醒,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契稅,每超過3日,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萬5千元,請民眾如期申報以免受罰。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洽詢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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