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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1-06-15

工廠停工期間未變更用途者仍可減半課徵房屋稅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208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接到民眾詢問合法登記工廠直接供生產使用的自有房屋,因受疫情影響致工廠停工,停工期間房屋稅是否仍可適用減半課徵。
該局說明,已適用減半課徵的工廠停工期間,其生產機器設備仍留置於廠內,未變更用途者仍可減半課徵房屋稅;但將廠房變更為供其他使用情形者,則按實際使用情形核課房屋稅。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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