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Menu

稅務新聞

112-01-12

111年地價稅徵期結束後將不再主動寄送紙本繳納證明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186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來電詢問,為何今年地價稅已使用信用卡方式繳納,卻沒有收到紙本繳納證明?稅務局指出,為響應節能減碳的時代潮流,自111年起,以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網路、行動支付、自動櫃員機等方式繳納稅款者,稅務局將不再寄發紙本繳納證明。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上述繳納方式外,透過約定轉帳繳納稅款者也不再寄送紙本繳納證明,民眾如果需要轉帳繳納證明,可以利用稅務局網站,點選線上服務/線上申辦主題網/更多申辦項目/地價稅/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來申辦,或以臨櫃方式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以QR Code分享111年地價稅徵期結束後將不再主動寄送紙本繳納證明
QR Code
智能客服 Facebook 地方稅Line Youtube Instagram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