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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新聞

112-10-04

若遷移住居所需記得變更稅單寄送地址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點閱率:225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於每年5月房屋稅或11月地價稅開徵時,超過開徵時間卻未收到稅單,很有可能是因為遷移住居所,而稅單仍寄送舊有的地址,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因為工作或其他因素而搬遷住所,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投遞地址,以確保收到稅單,如期繳納。
稅務局說明,除了可以利用電話或稅務局網站申請更址外,為使民眾方便辦理,在辦理戶籍變更時,亦可於各戶政事務所同步申請更改稅單投遞地址,稅務局就會按照民眾新遷移的地址投遞稅單,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提升服務品質,已增加電子稅單服務,民眾可向稅務局申請改以電子信箱接收地價稅單,就可以輕鬆用手機或電腦收取電子稅單。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洽詢0800-47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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