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5-24
彰化縣6月全面清查記存土地增值稅列管土地
發佈單位:納稅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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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將於112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針對依企業併購法、金融機構合併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法令,辦理合併、分割或收購移轉土地時,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展開全面清查作業,如發現再移轉(如: 買賣、贈與、信託、拍賣、徵收等情形)而未依規定一併繳納記存稅款者,將追繳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另依企業併購法規定,因收購或分割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被收購公司或被分割公司在土地完成移轉登記日起三年內,如轉讓該對價取得的股份,導致持有股份低於原取得對價的百分之六十五時,也會被追繳原記存的土地增值稅。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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