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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課徵對象及範圍

  •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契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
契稅種類稅率納稅義務人
買賣 6% 買受人
贈與 6% 受贈人
典權 4% 典權人
交換 2% 交換人
分割 2% 分割人
占有 6% 占有人
  • 不動產遇有以分割、交換移轉其所有權,兩者之間如有價差,其差額部分必須按6%買賣稅率計課契稅。

契稅計算方式

  • 契稅的計算公式: 契稅稅額 = 契價 × 稅率
  • 契稅的申報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但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之不動產,其移轉價格低於評定標準價格者,從其移轉價格。(房屋稅稅單上的課稅現值加房屋免稅現值減免稅騎樓現值即為契價)
更新日期:1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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