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1 | 提問人:黃OO | 時間:2010/9/6 下午 10:58:28 |
問題描述: 買賣房屋時,建商在契約書裡並沒有註明買方要?契稅,當要交屋時,建商要求買方要付契稅,請問 買方需要付嗎?不付會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
回覆情形: null |
| 問題:2 | 提問人:黃OO | 時間:2010/9/6 下午 10:54:24 |
問題描述: 我的兒子結婚後貸款了一間房子,全家的戶口都在兒子戶口下,但爸爸還需扶養家中的祖父母及在唸書中的小妹,那年終所得稅申報時爸爸該如何申報? |
回覆情形: 黃太太您好:您詢問所得稅申報相關問題,因所得稅為國稅,非本局經辦業務,請您上國稅局網站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04-7274325洽詢,謝謝。
回覆時間:2010/9/7 下午 04:58:20 |
| 問題:3 | 提問人:賴OO | 時間:2010/9/3 下午 06:00:01 |
問題描述: 家父房子座落於彰化縣員林鎮,但現已把戶口都遷至高雄,所屬房子現在是無人居住且無人設籍,只是偶爾回去打掃住個兩三天,如今收到地價稅補徵函,請問要提出什麼申請,明年才可享有自用住宅地稅率! |
回覆情形: null |
| 問題:4 | 提問人:黃OO | 時間:2010/9/3 下午 04:50:26 |
問題描述: 想請問今年個人所得稅開始退稅了嗎 因為報稅時忘記寫銀行帳號 如果可以退稅會怎麼退呢 大概何時會退 謝謝 |
回覆情形: 您好:您詢問所得稅退稅問題,因所得稅為國稅,非本局經辦業務,請您上國稅局網站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04-7274325洽詢,謝謝。
回覆時間:2010/9/6 上午 08:09:27 |
| 問題:5 | 提問人:陳OO | 時間:2010/8/24 下午 08:18:53 |
問題描述: 問題描述
我的車子hv-0308於99/07/13報廢,已收到燃料稅退費,
卻遲遲等不到牌照稅退費,應該要主動退費吧!
還是車主要向貴單位申請退費?
需要準備那些退費證明文件??我想再等下去就快斷氣了...^.^
..疑惑的新鮮人!! |
回覆情形: 陳先生您好: 有關您來信查詢所有HV-XXX8號車於99年7月13日辦理報廢,今仍未收到退稅稅款乙案,說明如下: 本案經向本局北斗分局承辦人員洽詢,該車退稅支票已於99年8月10日以雙掛號160XXX0003316號郵寄您的車籍地:二林鎮趙甲里○○巷○○號。依網路郵局掛號郵件查詢所載,二林郵局於99年8月11日、12日兩次投遞,因 貴府無人接收,已將該郵件暫存於芳苑草湖郵局,請逕向該郵局洽領,該局電話為04-8861787號。 祝您 健康 快樂 回覆時間:2010/9/1 下午 03:49:00 |
| 問題:6 | 提問人:aOO | 時間:2010/8/23 下午 06:59:58 |
問題描述: 健保藥局向藥品公司購買調劑藥品,藥品公司開立發票給特約健保藥局要開二聯或三聯的發票~ |
回覆情形: amay您好:
您詢問有關健保藥局開立發票相關問題,因開立統一發票屬營業稅為國稅,非本局經辦業務,請您上國稅局網站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04-7274325洽詢,謝謝。
回覆時間:2010/8/25 上午 08:44:18 |
| 問題:7 | 提問人:翁OO | 時間:2010/8/23 下午 12:45:30 |
問題描述: 汽車欲辦理殘障車輛登記須準備哪些資料?可以齊備資料郵寄辦理嗎? |
回覆情形: 翁小姐您好:您查詢申請身心障礙使用牌照稅減免,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可否郵寄辦理乙案,說明如下: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每戶以一輛為限。」如身心障礙者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並有駕駛能力,可申辦一人一輛免稅,但車輛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且須親自辦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為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汽車駕駛執照、身分證(證明文件之地址須與戶籍住址相同,且不得逾期)等資料正本及車主印章;如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汽車駕駛執照,可辦理每戶一輛,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為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戶口名簿、車主之汽車駕駛執照(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須為同一戶籍或同一住址之親屬)等資料正本及車主印章,如身心障礙者無汽車駕照且車輛又為身心障礙者所有或車主無汽車駕照,則須加附使用人之汽車駕駛執照(使用人須與身心障礙者同一戶籍或戶籍設於本縣內,且有親屬關係)及印章。又按上開法條規定申辦免稅時,須檢驗正本是本局不受理通信辦理。如有不詳請洽本局電話04-7239131轉163-167查詢,以免證件不符或疏漏,徒增往返之勞。 祝您 健康 快樂 回覆時間:2010/9/1 下午 03:53:13 |
| 問題:8 | 提問人:陳OO | 時間:2010/8/22 下午 07:54:23 |
問題描述: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公司要求員工每個月拿私人發票(統編打公司的)給公司~
就會退稅額給員工~
請問這算逃漏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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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情形: 陳先生您好:您詢問有關公司收集發票報稅問題,因營業稅為國稅,非本局經辦業務,請您上國稅局網站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04-7274325洽詢,謝謝。 回覆時間:2010/8/25 上午 08:45:12 |
| 問題:9 | 提問人:蔡OO | 時間:2010/8/19 下午 07:03:48 |
問題描述: 敬啟者:
我在彰化縣鹿港鎮公園三路109巷12號後面的磚造房屋,已經在98年某的月,被鹿港鎮公所推平(該屋已經不存在),請問如何取消該房屋的房屋稅? |
回覆情形: 蔡小姐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 據房屋稅條例第8條規定,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稅;第15條第1項第7款則規定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此外,第15條第2項第4款規定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房屋稅減半徵收: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之房屋。是以若您的房屋有適用以上之規定情況,即可於減免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
二、房屋若有部分拆除,亦可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核定。若核定拆除,該部分面積停止課徵房屋稅。
三、您可以向本局提出房屋改課申請,「房屋改課申請書」及書寫範本請至本局網站表單區下載(本局網址:http://www.changtax.gov.tw) 或來電述明欲索取申請書,本(分)局將傳真或郵寄給您,您只需填寫後寄回本局即可辦理申請,此外,您亦可利用本局網路申報系統申報,即方便又快速,如有疑問,請撥0800-476969或04-7239131轉分機214電話洽
回覆時間:2010/8/25 上午 08:39:56 |
| 問題:10 | 提問人:陳OO | 時間:2010/8/19 上午 08:55:24 |
問題描述: 請問:
1.本人親至貴局辦理土增稅申報應備哪些證件?
2.委託他人至貴局辦理土增稅申報應另備哪些證件?
請惠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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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情形: 陳先生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一) 辦理土地增值稅一般案件申報,應準備之證件如下:
1. 土地增值稅(土地現值)申報書一式三份。
2. 契約書正、影本(正本查對後退還)。
(二) 辦理特殊案件申報,應準備之證件如下:
1. 申請自用住宅案件,應另檢附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影本。
2. 申請農業用地案件,應另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三) 委託他人辦理應於土地增值稅申報書第10欄及第11欄填妥委託人資料並蓋章,不須另備其他資料。
(四) 若台端持有自然人憑證,可至本局網站辦理『網路申報』,俟本局查核完竣後,再以電子郵件寄送土地增值稅繳款書,自行列印並繳納完竣後,持該繳款書及上述文件至本局辦理查欠後,即可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回覆時間:2010/8/25 上午 08:38:23 |